新闻类别
  •  企业新闻
  •  行业新闻
  •  行业标准及应用
  •  商业信息
热点新闻
  • 亚洲纯苯9月合同价 [4492]
  • 9月1日欧洲苯乙烯市场跌... [3832]
  • 9月1日东北地区纯MDI行... [3825]
  • 8月31日美国苯乙烯市场... [3812]
  • 9月15日亚洲地区纯苯产... [3803]
  • 创易电子公司2016年春游... [3761]
  • 9月15日亚洲纯苯市场一... [3687]
  • 8月31日欧洲苯乙烯市场... [3684]
  • 9月1日上午苯乙烯市场开... [3666]
  • 9月16国外丁酮市场一周... [3649]
网站首页 > 行业新闻 > 浏览详细信息
轮胎翻新行业首批准入名单仅10家企业
所属类别:行业新闻 浏览次数:499次 日期: 2014年07月29日 08时04分

中国胶粘剂网讯: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 长朱军在“2013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”上称,轮胎翻新行业第一批准入名单已经制定完毕,首批名单只有10家企业,具体的考核方向包括技术、质量、规模、环评等。相较于目前1000多家的轮胎翻新公司,名单公布后将对轮胎翻新行业产生重大影响。

此前有媒体报道,轮胎翻新行业第一批准入名单将于今年年底公布。

2012年7月,工信部公布了 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》和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,准入条件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的设立和布局、生产经营规模、资源回收利用以及能耗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。以生产经营规模为 例,已建成的轮胎翻新企业,年综合生产能力要在2万标准折算条以上;已建成的废轮胎综合利用企业,年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。

为落实上述政策,2013年3 月,工信部又印发了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。根据规定,工信部将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,对各项指标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 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。不符合该准入条件的企业要在准入条件执行2年之内达到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,否则不得从事废轮胎加工利用经营活动。

据悉,我国废旧轮胎年产生量约1000万吨,无害化利用率约60%。“轮胎翻新行业首批准入名单公布后,将使轮胎翻新骨干企业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”,朱军说。


当前:轮胎翻新行业首批准入名单仅10家企业

相关信息
本站基于 CYCMS2009 制作